法律分析
在下列情况下,仲裁员应当回避:
1、仲裁员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2、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3、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