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隐瞒乙肝结婚算骗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家都知道重婚的人的婚姻是无效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也是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婚前隐瞒乙肝病情,婚姻属于无效的情形吗
乙型性肝炎,简称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B)感染机体后所引起的疾病。乙型性肝炎分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乙型肝炎在成年人中90是可自愈的,而慢性乙型肝炎表现不一,分为慢性乙肝携带者、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肝硬化等,乙肝并不是属于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婚前一方隐瞒患有乙肝并不是违反行为,当然也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一般自己明知是乙肝携带者或者乙肝患者进行隐瞒,在道德上还是应该谴责的,这种不负责人的行为有可能给别人造成伤害。
实践中,自从,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 患乙肝已不再是结婚登记的绝对限制条件。即使一方患有乙肝,甚至双方患有乙肝,只要双方自愿登记结婚,我国法律都会承认其婚姻关系合法。相应的,假如一方要求离婚,则不能以对方患有乙肝为由向人民申请该婚姻无效,而只能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