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向学校申请提出户口迁回原籍,并提交身份证件号和户口迁回的地址;
2、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学生签回原籍;
3、辅导员签字确认;
4、系部统计好户口迁回原籍的名单,提交到保卫处;
5、保卫处把名单统一上报到当初入户学校那边的公安局;
6、公安局负责办理然后把户口迁移证发往学校,或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去领;
7、领回来后学生要到保卫处去领取自己的户口迁移证;
8、因此可以向学校的户籍室的管理人员索取证明资料,到指定的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一般15分钟就可以办好,非常便捷。办好后拿着户口迁移证去原派所申请入户;
9、学生回到原籍地到自己原当地派出所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