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离婚证不属于必备手续,但可以作为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当事人处于离婚状态)。结婚登记需要的基本材料如下: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提供的基本证件和材料】
第二十八条第四项: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婚姻登记现场填写声明)
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婚姻登记现场填写声明)
第二十八条第七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