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亲情的传递。在每个案件第一次会见时,我通常都会
首先告诉当时人,我是你的家属某某某给你委托的律师,代表他过来看看你。我认真观察过,大多数人都会非常感动,甚至有的人止不住泪流满面,我知道这不是因为他们见到了律师,而是因为律师带去了家人的问候与温暖。在进入看守所的这几天里,白天面对办案警官的讯问,晚上面对看守所内异样的人与环境,恐惧与孤立无援已使他们的内心饱受煎熬。当他们看到家人委托的律师时,那种内心的温暖都混成热泪流了出来。
其次,是案情的沟通。自身对于法律知识的缺失以及看守所环境的影响,很多嫌疑人在描述案情时思维都是混乱的、杂乱无章的。我都会引导他们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描述案情,力求详尽,将案件的经过与来龙去脉了解清楚,以给委托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最后,量刑情节的挖掘。决定刑期的关键因素是基本的犯罪构成事实,但是,刑期的长短也不是完全由犯罪事实决定的,《刑法》规定了大量的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对最终的量刑长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是不是未成年人,是否构成自首,有没有立功,是不是从犯,构不构成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或者犯罪预备,是不是构成正当防卫,被害人是不是有过错,是不是构成累犯,是不是毒品再犯,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深浅等等。这些都是专业的量刑情节,嫌疑人本人一般不知道如何向办案单位提出,律师可以帮助他们挖掘这些量刑情节,在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帮助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上面就是旷锦堂被刑事拘留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