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严重醉驾缓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危险驾驶罪量刑规范化意见》首先明确: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
因为,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三、酒精含量越高,判刑越重,这是《意见》规范量刑的一个重点。
在被告人如实供述并认罪的前提下,《意见》以血液酒精含量为标准设置了三重基准刑:
1、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
2、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
3、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
4、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对危险驾驶罪并处的罚金数额在1000到3000元之间,量刑幅度内由罚金刑调节以体现量刑均衡,即接近处刑期间上限的,适当加大罚金数额,反之降低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