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忘带安全带过红绿灯扣2分,其余处罚如下: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