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担保法以物抵债是违法还是合法,需要根据情况不同进行判定。需要对物的估值和拍卖,如果没有经过估值和拍卖程序,是不能直接以物抵债的。
以物抵债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而消灭原有债务的法律行为,我国法律对此虽无明文定义,但实体法上涉及担保物权实现、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受偿时均允许双方协议以物抵债,尤其是执行中的以物抵债更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的规定。概念以物低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第一条为了稳步开展以物抵债工作,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将事先抵押、质押给债权银行的财产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折价归银行(指中国银行,下同)所有,用以偿还银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并以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以物抵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