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
解析:
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量刑无关;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如果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继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给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报告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具体的特殊性因素,经司法局批准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也可以申请减半刑期后假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