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证会结束后,行政机关通常会在两个月内给出决定书。如果有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听证会是一种行政程序,用于处理行政争议。在听证会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参加听证的各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会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但是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听证会结束后,行政机关通常会在两个月内给出决定书。如果有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所以,听证会结束后,行政机关通常会在两个月内给出决定书。如果有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第五十七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听证结束后,由法制工作部门写出听证报告,连同听证笔录、案件材料一并上报本机关负责人审批。
听证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证案由;
(二)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名称及其他情况;
(三)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
(四)听证的过程;
(五)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
(六)对拟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及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