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接收彩礼行为本身并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
在我国传统婚俗中,结婚是否赠送彩礼常常引起各种争议与疑问。
然而实际上,这种观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误解。
依据该法典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中不允许索求财务利益,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严禁收取彩礼。
换言之,禁止以婚姻的缔结作为条件,强制要求对方支付或接受财务性质的礼品或补偿。
必须强调的是,彩礼通常由男方自愿赠与,女方则享有权力予以接收,这充分表明了双方均对彩礼事项表示认同及同意。
因此,结婚环节中是完全可以存在彩礼,只要能够满足法定条件,当双方最终选择结束婚姻时,前述彩礼也是有权返还部分金额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