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案底通常是指当事人曾经触犯法制或者构成犯罪的历史纪录。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定义其为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录制度,即被认定为曾有刑事犯罪历史的个人档案资料,这些犯罪案卷通常被保存在公安机关,以备档案查证之用。
对于那些法院判决缓刑的案件来说,它们同样属于刑事处罚范畴,因此可以推断其中包含的犯罪记录亦将受到律例的明确要求予以保留。
犯罪记录是长期的、不可删除的,除非在犯罪发生的时候该被告人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同时所处的刑罚刑期不超过五年的话,法院才会按照相关司法程序来严格封闭他的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