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被保险人根据其保险合同向本公司提交索赔申请后,本公司认为需要被保险人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及文件时,应尽快且仅一次性地进行告知;待所缺材料齐备后,本公司应立即开展审核工作,对于复杂情况,准备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审核结果出来之后,本公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到被保险人。
当认定事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案件,本公司将在与被保险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後的10个自然日内完成付款;而若属於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理赔要求,则会在审核结果公布之翌日开始的第三天,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批复通知书,详细阐述拒赔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