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需注意诉讼时效仅为三年;若涉及到欺诈性质的合同纠纷,同样适用于该时效限制。
此外,法律法规亦明文规定了关于诉讼时效方面的相关事件的中止与中断事宜。
依据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止系针对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最后六个月内,由于无法抗拒的客观因素或其他阻碍致使当事人无法行使诉求权利的情况。
自中止时效原因得以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限应予以延续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