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未经允许跟踪他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特定的犯罪罪名,但却有可能被视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从而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通常会导致最高五日的司法拘留或是最高五百元的经济罚款。
倘若情节较为恶劣,可能会受到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并处以最高五百元的罚款。
然而,根据实际情节及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进行判定,此类案件极少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述之罪行。
此外,如果违反相关法规,将获取到的他人隐私材料予以出售,且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倘若情节极端恶劣,则可能判处三至七年间的有期徒刑,并追加罚金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身为记者,为了窥探他人隐私进行过度跟踪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这无疑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益,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抗。
最后,任何人都应享有人格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其以刺探、骚扰、泄露、公开等手段侵犯其隐私权益。
隐私特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其不愿意让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信息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