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血液作为鉴定样本的相关程序中,我们也常常使用含有毛囊的毛发、口腔黏膜细胞以及孕妇体内的羊水等样本作为辅助材料。
第一步是核实鉴定申请人的真实身份,要求他们提供带有本人照片和签字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以及出生证明、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副本,并由我司经验丰富的工作团队进行严格的核对。
接下来,鉴定申请人需要亲自填写详细的“亲子鉴定申请书”,其中应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申请鉴定的原因以及其他必要说明等等。
若申请人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则可以由其监护人代替填写此份申办表格,但在填写完成后仍需由该未成年人亲自按下自己的手指印予以确认。
然后,我们会对鉴定申请人进行相关照片的拍摄以便进行档案保存,这些合照将作为制作亲子鉴定报告的重要参考资料。
紧接着进入采集血样环节,我们将会从每位申请人身上采集2~3毫升的血液样本。
在采血过程结束之后,我们会要求所有的申请人签名确认,这一步骤需要申请人亲自动笔写下自己的姓名以示他知晓并同意此次鉴定行动,并且可以通过指纹验证来加强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最后,经过细致严密的操作流程,通常在大约10个工作日之内,我们就能完成并向鉴定申请人出具具有合法性的、准确无误的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