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遗憾地告知您,强奸案件属于公共检控范围内的犯罪行为。
在这类事件进入刑法诉讼程序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理应由各级公安机构负责调查和审理。
在此情况下,我们不宜通过私人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受害人及其家属可考虑提出谅解申请,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另需注意的是,自诉案件仅针对被告方主动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违法行为。
而强奸罪本身已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无论何时被揭发,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