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家用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且在达致此标准之后,理论上讲,这些车辆将被要求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同时,政府部门也将会向车主支付一定的经济补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车主有意愿超出法定年限后继续使用车辆的话,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并在通过相关检测并证明其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获得延长使用权限的许可,并且在此基础上每年还需进行两次定期的车辆安全性检验。
至于车辆在强制报废时,对于车主能够领取到的经济补贴数额,这取决于车辆本身的类别以及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