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定审理程序中,如果贪污者对接受现金贿赂的事实拒不认罪,那么执法机构将会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相应侦查手段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核实。
在此过程中,如果能结合其他有力证据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被调查对象确实存在向上属或其他人员行贿的行为,即使他持有抵赖甚至否认的态度,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他适当的刑事追究与惩罚。
然而需注意,受贿罪的定义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其职务权力范围之内,通过主动索求、引诱受贿人支付或被动接受他人支付的方式,获取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不当财富;或是通过被安排所领取的特别薪资以外的收入,非法获得他人财物,从而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