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礼仪中,聘礼是指男方即将向女方求婚之际,所赠予的馈赠礼品,相较于彩礼而言,通常显得更为轻便;
然而,彩礼则被视为是男女双方缔结连理之时,男方赠予女方的厚仪,包括一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贵重的礼物。
其次,彩礼和聘礼在具体用途上存在显著差异。
尽管彩礼的款项往往由男方全额承担,但它主要用于购置家具、电器、衣物等生活用品,甚至可能涵盖婚礼酒席的开销;部分情况还会出现男方将彩礼的资金直接归为女方的嫁妆,由女方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支配与使用。
另一方面,聘礼的金额则由男方单独负担,而后女方会以嫁妆的形式予以返还,与女儿一同到男方家中。
此外,彩礼与聘礼在赠送的内容上亦有所区别。
聘礼通常涉及实物(如房产、汽车、金银首饰、家禽畜牧等)及金钱(相较于彩礼而言,金额相对偏低)两类;而彩礼的交付对象基本上都为现金,对男方来说,彩礼无疑是婚姻过程中的最为庞大的一笔生活开支。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