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立案之后,被告人与公诉机关均有权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这个和解过程必须得到法院的审查与确认,法院将会根据被告人所涉及到的犯罪事实、其对于过错的悔过表现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等多重因素,通盘考虑以做出最终的决策,即是否支持这一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