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有二:
其一为无犯罪事实,即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二则是犯罪事实微小或无力追究,也就是轻微到无需负起刑事责任的程度。
这两者都是经过司法机构仔细审核案件资料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