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2018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不再强制要求总质量在4.5吨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
然而,我们仍然会通过信息化技术以及保险机制等手段,加强对相关证件的监管力度。
法律依据:
《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第七条
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