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土地的继承问题,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个人并不享有所有权。
鉴于这些土地并非个人的私人财产,因此无法被视作遗产并得到继承。
然而,在总体原则不变的基础之上,继承人依然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及上面的建筑物。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行使了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的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