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协商。
通过合同各方在和谐友善的氛围下进行充分沟通和商讨,以求达成共识并解决纷争。
其次是调解。
当协商不果或无法取得共识时,当事人可通过请求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进行公正和调停。
再者是仲裁。
若各方仍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自愿调解失败,则可以寻求仲裁机构的介入。
仲裁过程应该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力求公正合理地处理好相关纠纷问题。
最后是诉讼。
在合同中原未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诉诸法院并寻求司法救济来解决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