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尽管此种违法行为不会被扣除分数,然而,如若机动车驾驶员未能在场或即使在场却执意拒绝立即驶离现场,从而对其它汽车及行人群体正常交通造成阻碍的情况下,将会受到警方发出的正式警告,或者被处以最高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罚款。
并且,警方还有权将这类涉嫌违规的机动车拖移到既不妨碍道路交通又相对安全的位置,或者是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妥善存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