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选择达成协议之离婚方式,仅需耗时30日内即可完成所有相关手续。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在提出离婚申请后,需经历为期30日之离婚冷静期。须待度过该期限并再次提交申领离婚证的请求后,婚姻登记机构方能发放离婚证书,这标志着离婚手续的正式结束。相较之下,采用诉讼离婚的途径所需时间并不固定。通常来讲,倘若案件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从案卷立档之日算起,经过约三个月的时间便可顺利审结;如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判,则估计需消耗六个月左右的光阴。另有特殊状况出现时,经法庭庭长审批,可以得到最多六个月的延期;而在延期届满仍需继续延长的情况下,则需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不过,精确的审理周期将依据具体案例的事实与情节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