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那些正在服刑且年龄已超过60周岁的罪犯,政府并未制定针对这个群体的特殊优惠政策。
然而,若他们符合相关减刑或者假释的条件,依旧有机会申请获得相应的宽大处理。
对已经获释的犯人来说,若是在出狱时年纪超过了60周岁,只要其入狱之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龄(不含实际工作时间)达到了整整15年的话,便有权领取养老社会保险;倘若其缴费年限尚不足15年,则可选择继续缴纳直至累积满15年,待老来之时方能顺利申办离职手续进而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