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两家签字的排序问题,除非两者差距较长,否则我们可以透过观察纸张和墨迹的区别来大概判断谁先签名。
然而,要精确鉴定铅笔书画形成的具体时间至今仍然存在一些技术难题,但是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关键点进行鉴定: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对比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特性,从而判断这些笔记是否出自同一支笔。
换言之,倘若并非使用同一支笔所书,这便可作为伪造行为的有力证据。
其次,如果笔记和公章存在交错、重叠等状况,我们便可用专门的显微镜去观察,辨析到底是先盖章抑或是先写字。
在此基础上,倘若在盖章之前的字迹已经存在于纸张之上,而盖章之后却再次出现同样文字,那么我们就应当对此产生怀疑。
另外,我们还需要分别进行检测,以发现并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依据检材笔迹的独特属性和整体案件情况,准确把握笔迹特征的改变或掩饰以及产生这种变化或掩饰的原因以及程度。
例如,若检材笔迹的运用娴熟程度始终保持一致,书法水平与语文学识匹配得当、用笔流畅自然,笔画之间搭配得恰到好处,并且书写动作富有规律,那么这样的笔迹便可视为正常笔迹;反之,若检材笔迹的大小和倾斜程度呈现出不均等,书写速度不稳定,用笔不够自然,笔画拐角处过于生硬,但是书写步骤却相对固定,单字和笔画特征基本相似,那么它很可能就是受到了客观或者除掩饰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而导致的变化性笔迹。
最后,若检材笔迹的用笔技巧如初学者,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笔画曲折且链接不畅,字体结构与形态也存在异常,行动技术掌握与语文水平并不成正比,那么这就很可能是伪装性质的笔迹。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