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毫无疑问,在通常状况下,父母遗留给两个孩子(儿子与女儿)的财产,理应由他们平等地分割继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遗产的分配遵循如下的继承顺序:
(一)作为首要顺序:
即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
(二)次要但同样重要的顺序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当遗产继承事宜正式启动之时,首个符合条件的继承者将有权进行遗产继承,而后续符合条件的继承者则无权直接继承;若无首位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出现,那么接下来顺位的继承人将会按序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