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将车辆出借予醉酒驾驶之人,作为车主理应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连带责任,然而,车主本身无须面临刑事责任。
若不幸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车主需相应地承担赔偿责任。
如借用人在驾驶过程中已达到醉酒状态,则一旦确定其构成醉驾行为,将会被判处1至6个月的监禁并处以罚金,同时,将被永久吊销驾驶资格证照。
若车主明知借方已处于醉酒状态仍将车辆外借,那么车主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并非同一人时的侵权责任问题。
当租赁或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引发交通事故并导致损害产生的,如果该机动车一方应对此负有责任,则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员倘若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失,他们也必须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