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相关当事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以期追回所欠款项,便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提出诉讼请求。
在正式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之际,当事人须备妥以下必要资料:
一份内容详尽、格式规范的民事起诉状;被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可复印其身份证);以及一份细致整理的证据清单及相应证据材料(此处所指“证据”即为证明被告方确实存在债务未清偿情况的相关凭证)。
经法院受理立案后,对于适用于普通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通常将在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完成案件审理工作。
若存在特殊情形,如需要进行额外的调查取证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审判进程等,经过法定批准程序后,方可予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并同步向当事人发出延期审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