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谅解费”应该是指刑事谅解书的费用。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谅解书在法律上没有固定的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开具。
在刑事案件中,谅解书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产生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需要注意的是,谅解书的出具必须建立在受害人自愿的基础上,而且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谅解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是被迫、被骗出具的,那么谅解书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