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官而言,其在再审中的影响力可能体现于个人业绩考核方面。所谓的再审,是指为了更正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错误裁判与决定,遵循审判监督程序,对相关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机制。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针对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向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以此启动再审程序。二审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之后,暗示着一审法官在事实认定环节存在失误,因此,二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个纠错的过程。
然而需要明白的是,一审法官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若是一审法官在判决中严格遵循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理念,并且没有出现任何主观上的过错,仅仅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导致判决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