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本市道路上出现的违规停车以及临时停放,使得其他车辆和行人无法正常通行的行为,采取了分类处罚的制度。
具体规则如下:
1.若您在相应的道路、地段违规停车,将被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比如
(1)立交或者高架桥之上(包括匝道部分);
(2)仅有一条车道的单向道路上;
(3)深圳公安局交警支队划分的交通繁忙区域,或者是已设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区域。
以下是深圳各地区交通繁忙路段的详细列表供参考,当您在这些路段违停将会面临500元的处罚。
2.若是您在以下道路、地段和位置违规停车,将被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公布禁止停车或临时停车的路段;
(2)居民住宅区、单位大门周边,人行横道、人行道、黄色网格线、公共汽车站等区域;
(3)广深高速公路鹤洲收费站南广场,机场南路(含辅道),空港八道,领航高架桥的离港平台(该区域允许短暂停留上下人),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航站四路,机场六道,机场道,机场七道等区域。
3.如果因为违规停车而导致了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了道路拥堵,那么您将要面临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4.除了以上提到过的一、二、三项情况之外,在其他所有道路、地段,只要违规停车,都会受到处罚200元人民币。
5.当同时出现多种违规停车情况时,将会根据最高罚款金额进行处罚,而不是根据最低罚款金额进行处罚。
6.对于那些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他人行车的权益,深圳公安局交警支队有权将相关车辆依法拖移到指定位置进行停放。
对于在特定的交通繁忙区域内违规停车或者临时停车的行为,交通警察会使用先进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进行处罚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