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欲申请法律援助以解决诉讼问题,则应连同相关资料向案件办理部门所在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而对于非诉讼事项,申请者可向争议处理部门所在地或者事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在正式填写申请表格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自身身份证件、经济状况贫乏的证明文件以及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宜密切相关的证据资料。如须他人代为申请,务必事先提供相应的代理授权证明。
如果您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遇到困难,我们也提供了口头申请方法,并将由专人进行书面记录。之后,法律援助机构会在收到申请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如果批准给予法律援助,他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援助工作。对于未能获得援助的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将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解释不支持援助的原因。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材料存在任何遗漏或不足之处,法律援助机构将通知申请人补充所需材料或者要求其作出解释性说明。如果申请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完整资料,我们认为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