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普通家庭用车,座位数在六座以下者,每年所需缴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基本费用为950元;而对于座位数超过六座者,其基本费率则是每年1100元。
具体而言:
1.若上年度内未产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或需承担有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车主在第二个投保周期中的交强险保费可享受10%的折扣,只需支付855元即可完成续保工作。
2.若两年内无同类违法事件及有责之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则车主在第三个投保周期中的交强险保费可享受到20%的优惠,只需支付760元便能完成全额保险。
3.若三年内均未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在第四个投保周期中,车主的交强险保费将可获得高达30%的实惠,仅需支付665元。
倘若上年度曾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那么对应之交强险保费则维持原状,即仍为950元的基础费用。
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或者更多此类事故,且均未造成人身伤害,那么保费将会上涨10%,需支付1045元的保险金。
若是上年度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其所须缴纳的交强险保费将会提高30%,最终达到1235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