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资金自海外汇入我国境内个人户头并不产生税务义务。
“纳税”这词通常用于描述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税务机构履行缴纳法定税额的行为和实践过程。
例如,缴纳海关税便是指进出口商或其代理商根据海关开具的税款缴纳凭证,于规定期限内,向海关授权的银行支付相应税费。
从事生产、营业活动的纳税人有责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示税务登记证书,在各大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并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所有账户及账号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