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国务院下属部门环境保护部制定并颁布施行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
“任何公民、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都有权通过拨打环境保护新闻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各类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行为,进而呼吁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展开有效聚擒,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投诉举报步骤具体如下:
首先,当您发现任何环境污染情况时,应及时拍摄相关照片获取确凿证据留存备用。
接下来,拨打全国统一开通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即可报名参与;
然后,向接线员清楚陈述投诉举报内容,包括污染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可参照周围建筑物等作为参考方向,给出精确地理坐标)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形的详细描述(如条件许可的话,还可以提及周边可能存在的各个生产型企业及其名字)。
确保与接线员达成共识后,记录举报详细信息;接下来,请向接线员询问如何递交或者发送提交的污染照片,获得对方提供的电子邮件收信地址或网络指定浏览路径;最后,请求安排在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回应处理结果,以便您随时查询进度。
法律依据: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
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