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立案与未立案之间呈现出如下显著差异:
首先在于程序性质:
立案系诉讼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表明该案已正式步入司法程序的轨道;反之,未立案则意味着尚未迈入正式的司法程序范围内;其次在严肃性方面:
立案代表着涉案者所涉及的犯罪事实需受到刑事追责的处理;而未立案则意味着对于其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尚处于暂时性的未知状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