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需将手工开具的结婚证书替换为机器生成的结婚证书,请遵循下列详细步骤:
材料准备方面:
为了确保证件更换过程顺利进行,夫妇二人必须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并携带以下关键性文件:
既有的结婚证书正本以及副本;各自的身份证件正本及其复印件;户口簿的原始版本及复印本;以及婚姻立案档案记载阐述的原始文档及复印件。
档案查询环节:
在申请更改之前,应对相关档案进行全面了解,通过手持原始文件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档案检索,以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方能执行更换操作。
补发申请处理: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倘若结婚证书不幸遗失或受到损害,当事人有权向原来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提出补办申请。
收到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对其所在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一旦证实信息真实无误,便会为申请人颁发新的结婚证书。
同时还应注意,即使手工开具的结婚证书未曾进行过电子化备案记录,只要它具备了市民政局的官方盖章,就依旧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并不主张将其退还换取新的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