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第二次涉酒驾车行为不幸被抓现行,但并未造成任何事故。
在此情况下,若驾驶员未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到两次饮酒驾车的行为,驾驶员应面临刑事拘留十五天以下以及二千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处罚。
如果驾驶员对于所产生的罚款欠法律责任而拒绝缴纳罚款,则可能会面临相关机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司法机关通过查封、冻结相关财产和收入等方式获得赔偿。
对于那些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接受处罚或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的驾驶员,他们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每天应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比例增加额外罚款,甚至还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同时,如果这些驾驶员还没有充分的理由,就逾期未就所犯罪行接受处理的话,那么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在我国的道路交通系统中,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有下列任何一种具体情况出现,都将有可能面临高达六个月以下的拘役以及二千元以上罚金的严惩:
一是驾驶行为极度恶劣,以至于其中包括的追逐竞驶行为;二是不幸达到醉酒状态后再驾车上路;三是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中,严重超载、载人数量严重超过额定标准,或者是严格超越额定速度行驶。
最后,对于以下的法律条款,我们必须遵守——如存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如运输危险化学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这样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