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社会生活中因触犯相关法令或条例而遭受治安处罚的人士来说,关于他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依然可以开具出来。
这里所提到的“法”,不仅仅包括了所有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行为,它的涵盖范围十分广大且深刻。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所谓的犯罪,必须严格参照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界定,并须满足以下三个特征:
首先,犯罪必须是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行为,这也是犯罪行为最为根本的特征所在;
其次,这种行为必须已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界限,换言之,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活动必须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方能认定为犯罪;
最后,犯罪还必须是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仅有那些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才能真正作为犯罪来看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