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首先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首先是起诉状,亦称为起诉书,这是向法院陈述案件事实以及表达己方诉讼请求的必备文件。
然而,并非只提交一份起诉状便可,还需根据与之对应的对方当事人类型以及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起诉状副本。换句话说,对方当事人数量越多,您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副本也越多,但同时别忘了您还要提交一份给了法院本身。下一步是准备证明自身身份地位的材料。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均可用作证明依据。同时,如已掌握对方身份信息或户口本复印件,同样可以将其纳入此列。实力所限缺乏上述资料的情况下,您只需在起诉状上详细注明对方的姓名和住址即可解决问题。接下来,您需要提供支持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具体而言,复印每种证据的单套一份,根据具体案件有所差异,比如离婚案件需要出示结婚证复印件,债务纠纷案件则需要提供借据、欠条等相关复印件。一般来说,这些原始证据会在法庭开庭审理阶段提交。
值得一提的是,若为律师代理,那么您需要提交一式两份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若是非律师代理,您需要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实际上,任何案件您皆有权选择独立处理,无需委托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