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积极磋商洽谈与借贷平台建立联系:
作为借款人,应当第一时间主动与借贷平台建立稳定且富有成效的沟通途径,包括拨打热线电话、发送紧急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多元化形式,向平台解释自身财务状况,同时恳请对方对其账户进行详细核查。
这样,建立起实时且高效的沟通渠道,能够尽快化解矛盾,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而形成更严重的争议纠纷。
2、妥善保存相关凭据以备不时之需:
在与借贷平台展开沟通的过程中,借款人必须妥善保存所有与平台进行过的往来通信记录及银行交易日志等重要凭据。
在必要时刻,这些有力证据既能为调查此事的有关机构所采用,也将有助于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贯彻。
3、寻求法律专家的专业建议和协助:
倘若经过多次与借贷平台的洽谈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借款人可考虑向法律专家咨询专业意见。
依据我国《合同法》或其他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寻求法律诉诸的途径或许能有助于澄清事实真相并解决问题,从而确保自身免遭任何可能的经济损失。
4、不惜报警求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若确认本人从未借过款,却仍旧接收到催还欠款的书面材料,那很可能是身份信息遭到不法分子盗取利用。
此时,借款人务必毫不犹豫地采取措施报警,并向相关机构提交相关证据以供调查用,进而逐步解决债务纠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