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父母的贷款未能按期归还时,其子女是否需要负起还款的责任,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多个具体因素:
1、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并未规定所谓的“父债子还”原则,也就是说,除非子女同意并且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份额,否则无需为父亲所欠下的债务负担起偿付责任。
2、当某个自然人在离世后,其遗产继承人有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去清偿被继承人在生前所应缴纳的税务以及所有债务。
但是,缴纳税务与偿付债务的金额必须以该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上限。
超出这个界限的部分,若得到继承人自愿偿付的承诺则可例外;相反地,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便无须对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应缴纳税收及债务负责。
3、在子女进行遗产继承的过程中,一定会伴随着债务的继承,即只要子女继承了自己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就需要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之内负起还债的义务。
然而,虽然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用于抵消或补偿这些债务,但若其中包含了来自父母的赠与,从而导致导致父母在离世后无法偿还债务的话,子女仍需代为偿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