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驶证且未悬挂号牌驾驶机动摩托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其责任分配标准主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例进行。详细划分可参照以下指导原则:若事故是由于持本具无驾照及无牌照驾驶行为的一方的过失行为引起,则该方应为此事故负起全部责任。而当双方或多方都存在过错时,则须依据各当事人在事故中所形成的行为影响以及过错程度予以评估,从而决定谁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平等责任。
若是其中一方恶意导致了此次事故,那另一方便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另外,针对无驾驶证驾车的行为,相关部门也会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至于赔偿方面,倘若事故中有人员伤亡或财务损失的情况发生,则持有本具无驾照及无牌照驾驶行为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机动摩托车投保了交强险,受害者一方可从保险公司获赔部分费用,但超出保额上限的那部分责任仍需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