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未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通常情况下,则无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来说,如果您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使您感到不满或不公,那么首先您需前往市监局进行行政复议申请。
倘若经过复议后,您仍然感到不服气,此时您需要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相关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如此,依然存在少数特殊情形。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且其未能在两个月内给予回应,抑或是您对最终的复议结论并不满意,您可以在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继续等待15日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求。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