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他人撞击后导致骨折情况时,对于寻求赔偿方面的需求主要包含如下几大类别:首先是当伤情尚未达到伤残程度者,其可依病情状况争取获得以下几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因碰撞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以及日常护理所需的费用补偿、交通费用报销、因治疗而产生的住宿费以及在医院所花费的伙食津贴,其次还包括可能需要的营养补给费用等;
再者,若伤势足以到达评定伤残等级阶段,则还可申请额外注明针对行动能力受限或丧失程度之赔偿款,如医疗费用、生活费用、护理费用补偿等等、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及维生素补充费用,同时还包括对相关专家之法医学鉴定费用的支付、残障赔偿金、残障辅助设备费用、受扶养者生活费用、恢复与保养所需的康复费及其护理费用、持续治疗期间可能产生的适当治疗费用、心理困扰赔偿金等;
最后,考虑到严重一些的情况,例如致死者在事发当时即离世的情况,可申请发放遗体收殓、丧失劳动力赔偿金、受抚养者生活费,以及在为死者办理丧事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补偿、精神困扰赔偿金等费用;
同样,遇指控救治无效后死亡之案例,亦可向法院提交各类费用申请,比如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费用、日常护理费用补偿、交通费用补赔、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以及应对抢救过程的营养补充费用等;此外,丧葬费、丧失劳动力赔偿金、受抚养者生活费亦在合理保障范围之内,且在面临受死者亲属需承受的丧葬事务中,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乃至精神困扰赔偿金等费用均有可能成为合理索赔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