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允许近亲代为参与案件审理并不需要得到法院的特殊许可,他们可以直接进行委托人身份的委托。
为此,民事诉讼部分规定了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同时授权一至两名代理人协助处理案件诉求,这属于法定的代理权限。
此外,律师、当事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相关社会团队或其所属机构推举的代表以及经过人民法院特别准许的其他公民也同样有资格被委任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